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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total messages Started by �� �߹� ���� ѩ Fri, 13 Mar 2009 12:55
Ѫպ��ͷ����ˮ���࣬����������---���Ű������ 09.02.28
#7
Author: �� �߹� ���� ѩ
Date: Fri, 13 Mar 2009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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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虐待致死 09.02.28
| Share ||||(no tags)2009-2-28 8:16|艾未未|_艾未未网民了不得,又一次将混淆和掩饰撕碎,事实缓慢呈现,无辜受害者的亡灵得到些许的安慰。

在铺天盖地的声讨和质疑之下,云南省检察院最终认了以下事实。嫌疑人李荞明的死因,不再是地方政府和公安局伪造的由于“擅自娱乐”类是于“玩扑克”的“躲猫猫”,或是“瞎子摸鱼”引发的“意外撞墙死亡”。不再是“没有渎职和失职,公安没有责任”。不再是区域没有安装摄像探头。而是“李荞明系看守所内牢头狱霸殴打致死”“录像设备损坏”。经管始终是支支吾吾语焉不详,在李荞明的死因问题上,一脸无辜的政府和公安不再表现强硬继续蒙事了。道理很简单,警察和监狱是国家的一部分,公民李荞明是在丧失了人的基本权利的状态下,死在国家司法机关的掌控中的,对于他虐待致死,国家要负全责,因为在中国是没有另一个“狱霸”的。不要再装傻,无耻真的是无疆吗?热衷于兔首鼠首的鸟人们,人头是可以这么玩的么。

还不清晰的事实是,那个为了弄点结婚钱,在山上砍了几棵树,二十三岁的李荞明,公安局拘留监禁,怎么就会被蒙上眼睛殴打致死,如此暴力和仇恨真正是出自何处,如此被国家掩盖的反人类的罪行,它的存在的制度土壤是什么,如此罪恶在怎样广泛的范围内存在,还有多少公民冤死在公检法执法犯法的黑暗中。

在中国的监禁、牢狱中普遍存在着刑罚和虐待,在公开的“修理”之外,许多是由“牢头狱霸”配合实施的。有多少监狱就有多少“牢头狱霸”,他们是寄生于司法、处罚、监禁中最为阴暗、残忍、持久隐蔽的秘密,是邪恶的专制司法强制手段中令人难堪的罪行,是国家权力对公民实施暴力的灰色空间。

丧失伦理道德的权力控制与丧心病狂的暴力施虐是同心同德的。孙志刚、杨佳、李荞明,难以计算,无辜的,在法律的名义下含冤死去的人们,今天讨回了一点公道,是你们的不幸,网民的良知、信念和坚持,维护了还活着的他人的权利和尊严。

 

 

附:

躲猫猫事件死者父亲质疑看守所警察参与串供

东方早报记者 于松 发自云南昆明

 

2009年2月12日,24岁的云南玉溪男子李荞明,死了。他是在云南省晋宁县看守所在押期间受伤死亡的。

昨日下午,云南省检方宣布李荞明是被同监室在押人员殴打致死的。而在此前的15天里,他的死亡,却被晋宁县警方描述成:与狱友玩“躲猫猫”娱乐游戏时撞墙,撞死的。

李荞明死亡的真相为何15天后才大白于天下?云南省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刘小凯说缘于遇到了阻力。最大的阻力来自哪里?面对媒体记者的这一提问,刘小凯多次张开了嘴巴,欲言又止,10秒钟后,他答道:“最大的阻力是犯罪嫌疑人的串供。”

李荞明死亡真相“迟到”15天,真的仅仅是因为犯罪嫌疑人串供吗?通过对多日来媒体的相关报道与一些细节的再回忆,或许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视角与看法。

警方坚决拒绝

“目击者”曝之公众

李荞明玩“躲猫猫”游戏时撞死的说法,受到众多网民质疑。2月20日,为平息质疑,云南省委宣传部“特事特办”,组织了“躲猫猫事件调查委员会”,邀请了8名网民参与调查。

在调查中,“与李荞明的狱友直接对话”得到了调查组的一致认同,而此举被认为是揭开李荞明死亡真相的关键因素。

但据王新云等几名调查员说,晋宁县检察院副院长韩红兵以“网民调查员与看守所在押人员进行对话,需要依程序审批,否则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为由,拒绝调查员与李荞明的狱友进行直接对话。

“既然都特事特办组织网民进入看守所进行调查,为何与李荞明狱友进行直接对话就不行了?”调查员的这一疑问,引起了网民的共鸣。

但晋宁检察院依旧一直坚守这一点,称这是制度规定,并多次强调,李荞明的死没有黑幕,他只是与狱友玩“躲猫猫”游戏时受伤死亡的。

监控录像有没有?

前后三个矛盾的版本

李荞明的死,监控录像不会骗人。但晋宁县看守所却始终不拿出监控录像,而在相关部门的表述中,有关这段监控录像,前后有三种不同版本。

2月20日,调查组在看守所调查时,希望能查看事发当天的监控录像,但看守所的人员表示“没有”,并解释“看守所监控录像的设置与内容都属于保密,不能对外公布”。

此后,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表示,看守所没有事发时的监控录像,因为事发地位于天井的放风区,没有安装监控录像。

昨日,有关这段监控录像的说法又有了新的版本。云南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杨建平称,李荞明案事发天井处的监控设备损坏已达半年,所以无法提供监控录像。

死前警方拒绝家人探望

死后多次催促尽快安葬

李荞明的父亲李德发说,儿子死亡前后,晋宁警方的态度都令人生疑。

李德发说,今年大年初三,李荞明因和村里其他5个人到山上偷砍了几棵树,被晋宁县森林公安抓获。

2月3日,李德发和亲友一起前往晋宁县看守所,要求探望李荞明,但没有获准。5天后,李德发接到晋宁看守所的通知,说李荞明因颅脑出血被送往医院抢救。到12日,李荞明死亡。

李德发说,他在医院看到儿子时,李荞明已经昏迷不醒,“他头部有伤有血,没留下一句话,就离开了人世。”

“现在想来,可能在2月3日,儿子就被他们(李荞明狱友)殴打得不行了,所以晋宁县看守所才不允许我探望他。”昨日,李德发推测道。

“儿子死了,晋宁警方的警员多次来到我家,叫我们相信警方,认同儿子是玩娱乐游戏时撞死的。”李德发说,但他始终不相信。

而就在云南公安、检察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的12小时前,李德发说,晋宁公安与检察院的人再次前往他家,“他们来的目的,就是叫我们快点把李荞明的尸体下葬。但我不干,尸检报告不出来,我不会下葬我的儿子,那样,他在九泉下会死不瞑目的。”

昆明两年来疑仍有两人

在看守所非正常死亡

在新闻发布会上,根据两名记者先后提出的两个问题,呈现出来的事情是:除了李荞明在看守所非正常死亡一案外,近两年来,昆明的看守所内至少还发生了两起看守所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的案件。

“2006年晋宁县看守所在押人员李荣林意外死亡,公安机关后来给予其家属3万元赔偿,这是否说明晋宁看守所是否一直管理这样混乱?”

“2008年,据说一人在昆明盘龙区看守所在押期间,非正常死亡,请发言人解释下,这里面是否也存在因牢头狱霸施虐而致人死亡。”

对此,云南省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刘小凯称,2006年晋宁县看守所是否真的发生了李荣林意外死亡案,他并不知情,“但如果这事存在,云南检察机关有义务,有责任进行调查。”

死者家属还有很多疑问

昨日下午6时,早报记者致电李荞明的父亲李德发。此刻,他正身在玉溪的老家中,尚不知道这场新闻发布会,更不知道他儿子真的是被同监室在押人员殴打致死的。

知道儿子死亡的真相后,44岁的李德发一时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提高嗓门,连连问“这是真的吗?”

之后,李德发平静地说,当初他与家人根本就不相信晋宁警方的言论,他早就认为,儿子肯定是被同监室的在押人员打死的。

“我还有很多疑问,同监室在押人员殴打我儿子那么长时间,看守所的人没有直接或间接的参与吗?儿子死后,晋宁看守所没有与那些人(李荞明同监室在押人员)一起串供,编造谎言吗?”

李德发说,他是个农民,但他的疑惑依旧很多,他需要看的是证据。

[L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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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很多人都有这种想法,都在讲这个社会如何如何不好,多么多么黑暗,都在说着同样的话。可是,你有没有想过,你为这个社会做了什么?哪怕只说一句公道话,干一件公道事;哪怕把这个社会不好的地方,改变一点点,尽一点点力也好。假如人人都能这样,那我们的社会肯定能改变。” 

—— 陈光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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